進出口乳品將檢測重金屬元素
近日,質檢總局發布關于調整《進出口乳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》實施要求的公告,進一步加強對進出口乳品檢驗檢疫的監督管理,保障進出口乳品的質量**,督促企業落實食品**主體責任。
此次調整,從今年2月1日起,進口以巴氏**工藝生產加工的調制乳,應提前辦理檢疫審批手續;從今年5月1日起,報檢非**進口乳品時,提交的檢測報告應符合規定;報檢**進口乳品時,仍需按要求提供相應產品的食品**國家標準中列明的項目的檢測報告。
據福建檢驗檢疫局專家介紹,相較于之前的實施要求,疫審批范圍有新增。新要求增加了需要辦理檢疫審批手續的進口乳品種類,增加了乳基嬰幼兒配方食品基粉原料。除已需辦理檢疫審批手續的生乳、生乳制品、巴氏**乳外,以巴氏**工藝生產加工的調制乳也即將加入需要辦理檢疫審批手續的行列,需提交《檢疫許可證》。
檢測報告項目有調整。新要求部分修改了非**進口的乳品報檢時所提供的檢測報告規定的項目。一方面,減少乳品中營養成分等檢測項目。另一方面,增加了對重金屬元素的檢測,更加注重民眾食品**。